2017-05-14 12:16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卞妙菱
【2017年5月13日讯】近日针对丽水市遂昌县外墙脱落砸死行人案件,遂昌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判定整栋楼里的33户居民共同承担赔偿死者家属,平均每户人均承担赔偿约3万元。案件判决结果一经发出,就引起了轩然大波,并在网上快速的引起了话题讨论,众多网友纷纷对这次判决结果提出自己的看法。
此次外墙脱落砸死行人事件,经过历时一年的审判,办理此案的法官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出了这样的判决,他对此解释道,由于普通的侵权行为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对于比如高空坠物之类的特殊侵权行为,法律规定,通常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希望以此来平衡之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利益。
对此,有网友表示不理解,并在网上表示“如果我所居住的小区,由于没有物业等有关机构,小区年久失修所导致的人意外受伤,即使我不在家里面,我也要承受此次意外事故的责任,这对于我来说也同样是飞来横祸,这种处理结果怎么看都觉得有问题”。但是还有网友表示“确实对于这种案件,没有主体被告人,无奈之下只能将当地住户作为主体被告人,在法律上来讲是很难进行责任限定的。但是这也是一种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办法,还是要为这个法官点赞”。
虽然此次外墙脱落砸死路人事件,其处理的结果并不能达到各方都满意的效果,但是这已经是在当地法院机关在权衡了法律以及社会道德之后所作出的最好的处理结果。在此之外,还要建议大家,对于在日常行走的时候,应该远离那些由于年久失修所导致的危险区域,尤其是狭窄的小道,因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很难判定主体责任人。无法对你的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希望广大网友引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