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6 15:41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伍曼易
【2016年09月11日 讯】在2014年的11月,出生一个多月名为小欣怡的女婴在武汉市的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号楼下晒着太阳,突然,从空中坠落一块水泥,这块水泥把这个女婴给砸伤了。随后,小欣怡被家人送往医院救治,法医鉴定为七级残疾。但是肇事者还没有被找到,于是她的家人就把这栋楼一楼以上的128户业主都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的最终审判驳回了上诉业主的诉求,维持业主共同补偿小欣怡36万多元的一审原判。法院的最终审判认定,该案件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样判决的原因是: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单元2楼及以上1号、2号、3号房都有致害的可能和部分控制风险的能力,所以一审判令其中89户房屋的业主共同补偿小欣怡36.3万多元。
可是该事件还不止于此,一审判决后,陈某某等47名业主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对涉案石块的抛物责任楼层进行科学的检测,改判业主不承担责任等。但是,武汉市中院经过审理却认为,上诉人提出的诉求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现场没有亲历者目击这个事故的整个经过,再加上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提取的DNA均未确定实际侵权人,所以也就无法通过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完全再现或者还原客观事实了。最终这89户业主还是需要赔偿女婴36.3万多元的,这也让一些业主十分的不服气,一些网友也纷纷喊冤。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就可以了解到,高空抛物可能导致的危害有多大。因为你无法保证你抛下的物体百分百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就算抛下的是纸巾、包装袋等轻型物体,也还是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市容。所以,为了大家的安全,还是不要往楼下扔任何的物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