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6 17:13 来源:网友分享
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结核病防治的基本知识~近来向我们咨询肺结核治疗期间注意事项的朋友还真不少,大家可能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彻底治愈肺结核,这些细节你要格外注意——
1 抗结核药都应放在阴凉干燥(20℃以下)的地方
所有的抗结核药都应放在阴凉干燥和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
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药物要求放在20℃以下避光、干燥的环境存放,温度在20℃以上建议冷藏保存。
2 肺结核患者一定要规律服药
肺结核患者需按时服药。间断服药可能会产生耐药;如果产生耐药,治疗周期长,难以治愈,治疗花费也比一般肺结核的治疗高10倍以上;还可能传染给家人或其它人,被传染者一旦发病就是耐药结核病。
3 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要及时和医生联系
服药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胃肠道不适、恶心、皮肤搔痒、关节疼痛、手足麻木等,严重者可能会呕吐、视物不清、皮疹、听力下降等;
出现上述任何情况,均应及时和医生联系,以便妥善处理;请不要自行停药或任意更改治疗方案,这会直接影响到您的治疗效果。
4 初治肺结核患者应在治疗满2、5、6月时送痰进行复查
治疗期间的复查对治疗效果的判定和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初治肺结核患者应在治疗满2、5、6月时送痰进行复查;复治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满2、5、8月时送痰进行复查。
5 掌握正确的留痰方法
正确的留痰方法是:深呼吸2-3次,用力从肺部深处咳出痰液,将咳出的痰液留置在痰盒中(3-5毫升),并拧紧痰盒盖。
复查的肺结核患者应收集2个痰标本(夜间痰、清晨痰)。
夜间痰:送痰前1日,患者晚间咳出的痰液;
清晨痰:患者晨起立即用清水漱口后,咳出的第二口、第三口痰液。
6 留痰时还应注意这些细节
如果患者刚吃过东西应先用清水漱口;
装有义齿的患者在留取痰标本前应先将义齿取出;
痰标本性状为干酪痰、血痰、粘液痰时为合格标本;唾液或口水为不合格标本。
7 外出期间记得带够足量的药品
如果需要短时间的外出,应告知医生,并带够足量的药品;
如果改变居住地,应告知医生,并由医生帮助您联系您将去地方的结防机构,以便能够延续治疗。
坚持科学防治,治愈肺结核其实很简单~
日常生活起居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这样做可以有效地避免传染给他人——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肺结核患者有痰时,一定要吐出来,不要下咽。
不随地吐痰,应把痰吐于纸中包好后焚烧,或吐在有消毒液的痰盂中;
大声说话、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掩住口鼻,不要对着他人;
传染期内尽量少去公共场所,去时应佩戴口罩;
最好要有单独的卧室,光线要充足,要经常开窗通风;
大部分儿童结核病是由家庭成员传染的,因此要特别注意保护儿童。
戒烟限酒
肺结核患者应戒烟。吸烟会加重咳嗽、咳痰、咯血等症状,大量咯血可危及生命。
肺结核患者应限酒。因为抗结核药物大部分经肝脏代谢,并且对肝脏有不同程度的损害,饮酒会使肝脏的负担更加重。酒还能扩张血管,有引起肺结核患者咯血的可能。
注意休息 加强营养
要注意休息,适当锻炼,避免重体力劳动。
应加强营养,多吃奶类、蛋类、鱼虾、瘦肉、豆制品等高蛋白食物,还应多吃绿叶蔬菜、水果以及杂粮等富含维生素和无机盐的食品。避免吃过辣的、过于刺激的食物。
治愈肺结核,最重要的是保持一个好心情,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结核菌,你一定能健康痊愈~
侵入不同部位表现不一。肺结核早期或轻度肺结核,可无任何症状或症状轻微而被忽视,若病变处于活动进展阶段时,可出现以下症状:
多在午后体温升高,一般为37~38℃之间,患者常常伴有全身乏力或消瘦,夜间盗汗,女性可导致月经不调或停经。
1.肺部结核
咳嗽、咳痰是肺结核最常见的早期症状,痰内带血丝或小血块。
2.胃部结核
临床表现很不一致,有些无症状或很轻微,有些类似慢性胃炎、胃癌、多数似溃疡病,患者有上腹部不适或疼痛,常伴有反酸嗳气,腹痛与进食无关。幽门梗阻所表现的呕吐多以下午、晚间为重,呕吐物为所进之食物,不含胆汁,潜血可为阴性,呕吐后腹胀减轻。除胃症状外还可伴全身结核症状,如乏力、体重减轻、下午发烧、夜间盗汗等。体格检查上腹有时可触及不规则的包块,有幽门梗阻时,在上腹部可见胃型、蠕动波及震水音。
3.肝结核
最常见的症状为发热和乏力。其他症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发热多在午后,有时伴畏寒和夜间盗汗;有低热者也有弛张型者,高热可达39~41℃。身患结核病者可长期反复发热。
4.肠结核
临床表现在早期多不明显,多数起病缓慢,病程较长,如与肠外结核并存,其临床表现可被遮盖而被忽略。因此,活动性肠外结核病例如出现明显的消化道症状。应警惕肠结核存在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