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8 14:09 来源:网友分享
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的护理措施:
(一)轻症者可采取保守治疗,严密观察孕妇的胎心、胎动,注意孕妇的腹痛情况,并注意孕妇的宫缩及阴道流血情况。
(二)严密观察孕妇的生命体征,并做好记录。
(三)根据医嘱应用抗生素,控制感染。
(四)遵医嘱给与黄体酮肌肉注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以防止流产的发生。
(五)阑尾炎手术后,一般平卧6小时后改为半卧位,以利于引流。
(六)术后第二日可进食半流质,阑尾炎穿孔或以有腹膜炎者禁食3~5日,带肠蠕动恢复后再进食。
(七)导孕妇早日下床活动,防止肠粘连的发生。
(八)密切观察胎心及胎动,定时进行胎心监护,继续给与氧气吸入,并给与保胎药物,如多力妈、维生素E等,应用舒喘灵、硫酸镁减少流产、早产的发生机率。
(九)继续应用抗生素预防术后的感染。严格各项无菌操作。
(十)做好出院指导,做好孕妇的围产期保健工作。
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的影响
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一旦确诊,无论妊娠期限和病情程度如何,均应立即进行治疗,虽然早期手术亦有发生流产的危险,但若延误治疗,发炎的阑尾会很快发生穿孔、坏死,从而酿成很多严重的并发症,威胁母子生命安全。
1、妊娠早期合并急性阑尾炎。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均应手术治疗。此时对子宫干扰不大,不会影响孕妇继续妊娠,对胎儿也没有太大影响。若待妊娠中晚期复发时再行手术,既增加手术难度,对母子也有危险。
2、妊娠中期合并急性阑尾炎。可在医生指导下先进行药物治疗,若病情进展不能控制,应手术治疗。此时胚胎发育良好,手术对子宫干扰不大,不易流产,孕妇可继续妊娠。一般认为,妊娠4—6个月是手术切除阑尾较佳时机。
3、妊娠晚期合并急性阑尾炎。应手术治疗,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绝大多数婴儿也能存活,手术对孕妇影响亦不大。但若延误治疗,导致炎症扩散,那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是很大的,有引发胎儿流产、死胎的风险。
1.治疗原则
一经确诊,在给予大剂量广谱抗生素的同时,为防止炎症扩散,应尽快行手术治疗。对高度怀疑患急性阑尾炎的孕妇,也有剖腹探查的指征,可以手术。
2.麻醉
多选择硬膜外连续阻滞麻醉,术中吸氧和输液,防止孕妇缺氧及低血压。
3.手术要点
妊娠早期取右下腹斜切口,妊娠中期以后应取高于麦氏点的右侧腹直肌旁切口。手术时孕妇体位稍向左侧倾斜,使妊娠子宫向左移,便于寻找阑尾,减少在手术时过多刺激子宫。阑尾切除后最好不放腹腔引流,以减少对子宫的刺激。
4.若阑尾已穿孔
切除阑尾后尽量吸净脓液,并放腹腔引流。术后脓液细菌培养,并作药敏试验,给予大剂量广谱抗生素。若妊娠已近预产期,术中暴露阑尾困难,应先行剖宫产术,随后再切除阑尾。先行腹膜外剖宫产术,随后再切开腹膜切除阑尾更好。如为阑尾穿孔并发弥漫性腹膜炎、盆腔感染严重或子宫、胎盘已有感染征象时,应考虑剖宫产,同时行子宫次全切除术,并需放引流。
5.若孕妇需继续妊娠
阑尾手术后3~4日内,给予宫缩抑制药及镇静药,如静脉滴注利托君、硫酸镁,也可口服沙丁胺醇,肌注黄体酮注射液,口服维生素E和肌注绒促性素等,以减少流产与早产的发生。
1.妊娠早期患阑尾炎,症状和体征与非孕期相同,可有典型的转移性右下腹痛及右下腹压痛、反跳痛。
2.当阑尾穿孔后,全腹痛,伴腹肌紧张,全腹均有压痛和反跳痛,腹水征可阳性,患者可有发冷、发热、寒战和中毒性休克表现。
3.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的特点:
(1)阑尾压痛点上移 由于妊娠子宫的逐渐增大,阑尾的位置逐渐上移,阑尾炎时压痛点亦随妊娠月份的增加而上升,故阑尾压痛点不固定、不典型。
(2)腹部触痛不明显 妊娠早期合并急性阑尾炎时,腹部触痛与非妊娠期阑尾炎基本相同。妊娠中晚期合并急性阑尾炎时,前腹壁触痛不明显,而腰部可有明显触痛。
(3)腹壁无肌紧张和反跳痛 妊娠期妇女腹壁变薄,腹肌松弛,如有阑尾穿孔并发弥散性腹膜炎时,腹部两侧可有压痛。
(4)感染扩散迅速 妊娠期合并阑尾穿孔后不易局限化,除引起弥散性腹膜炎外,还可能引起膈下脓肿,感染侵入子宫、胎盘而引起流产、早产、死胎,危及产妇生命。
(5)极易误诊误治 妊娠中晚期合并急性阑尾炎时,其临床症状和体征多不典型,使急性阑尾炎的诊断发生困难,常易延误诊治。
温馨提示:
急性阑尾炎在有条件的清况下,还是以手术治疗为主。